绍兴市第九届老年人运动会诸暨市代表团工作制度
一.组织机构:诸暨市代表团-------代表团秘书处--------代表队
1.代表团:
代表团名誉团长:朱 烨(副市长)、周解荣
代表团团长:傅铁民
代表团副团长:杨流芳、宣长恩
2.秘书处:
秘书长: 杨流芳(兼)
副秘书长:宣长恩(兼)、徐明安、黄明燕、杨洪麟、寿祖尧、钱又梅、周伟柁
工作人员:陈友权、金瑛瑛、陈丽芳、周友生、余吕耿、蒋梅君
3.代表队:
1)老年排球代表队领队:徐明安
2)乒乓球代表队领队:范绍福
3)篮球代表队领队:寿启生
4)地掷球(地滚球)代表队领队:魏焕成
5)门球代表队领队:金瑛瑛
6)台球代表队领队:闵南征
7)柔力球代表队领队:俞芝莲
8)健身球代表队领队:陈丽芳
9)太极拳代表队领队:俞婉珍
10)棋类代表队领队:吕章仙
11)桥牌代表队领队:宣金华
12)飞镖代表队领队:刘永天
一. 代表团秘书处工作责职:
1.负责与大会联络工作
2.负责传达、贯彻、执行绍兴市第九届老年人运动会的各项规程、规定。
3.负责运动员资格初审及报名。
4.负责代表团的交通、食宿等后勤安排工作。
5.负责召开代表队领队会议,了解情况、布置任务、督促检查。
6.负责检查、督促各代表队按规定参加各项比赛。
7.负责代表团比赛成绩统计工作。
8.负责代表团的宣传报道工作。
9.负责检查、督促“安全第一、和谐、快乐”工作方针的贯彻落实。
10.负责总结、资料存档工作。
二.代表队领队工作责职:
1.负责与代表团秘书处联系工作。
2.参加代表队领队会议,负责贯彻落实代表团秘书处的各项决定。
3.负责本队队员的管理工作,要切实做好队员食宿、比赛、参加会议、集体乘车等项活动的组织工作。
4.负责带领队员按时参加比赛。
5.提醒、督促队员注意个人健康状况,凡发现队员有不适宜参赛状况的,要立即停止其比赛活动并采取适当措施,以保安全。
6.做好代表团秘书处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三.运动员守则:
1.遵守绍兴市第九届老年人运动会大会的纪律及各项规程、规定。
2.服从代表团秘书处的领导,遵守代表团各项纪律制度。
3.听从代表队领队、教练的指挥。
4.及时、认真参加比赛。
5.尊重裁判、服从裁判判决。
6.重在参与、重在交流、重在健身。
7.离队要请假。
8.事事处处做到安全第一。
四.几项规定
1.凡参加绍兴市九运会的运动员必须是本人自愿,家庭支持。
2.凡参加绍兴市九运会的运动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明书。
3.凡在参加绍兴市九运会期间因生病、受伤、或发生意外事故的责任及产生的一切费用均有运动员自己负责。
4.在参加绍兴市九运会期间,运动员在绍的住宿、膳食、诸暨市区指定乘车点至绍兴的往返包车费用由老年体协负责,其他费用由运动员自理。
5.参加绍兴市九运会开幕式的服装由老年体协统一发放、开幕式统一着装。
6.各代表队运动员名额按规程规定严格控制。